关于拟拨付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吸纳就业补贴和社保补贴的公示
根据《唐山市财政局、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唐山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唐财规〔2019〕1号)规定:吸纳就业补贴。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的中小微企业和招用去产能企业失业人员的企业,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
河北铭嘉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按规定提交了补贴申请。经审核,有4人符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拨付条件,补贴金额4000元。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现将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12日。
如对公示中的内容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处。
联系电话:2803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