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中省属驻唐各单位:
根据原河北省人事厅《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试行办法》(冀人发〔1998〕122号)、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人高级工考核审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冀人社字〔2017〕16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及今年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初、中、高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审批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审批工作安排
各县(市)区初级工的考核审批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开发区(管理区)、市直及中直驻唐各单位的初级工及全市中、高级工的考核审批由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省属驻唐各单位参加我市考核审批的,需省级主管部门提供授权委托证明(报名时一并提供)。
初、中、高级工考核分技术业务理论考核(简称“应知考核”)和实际操作考核(简称“应会考核”)两个科目,本次全市统一组织的应知考核采用无纸化考试(计算机答题)方式进行,应会考核采用模拟笔答或实际操作考试方式进行;应知考核统一安排在8月份,应会考核统一安排在9月份,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申报政策
(一)考核范围
2018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的工种范围为28个行业的485个工种岗位(附件1),凡在上述工种或相近工种岗位上工作且2018年9月30日在岗在册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符合晋升技术等级申报条件,本人自愿,经单位批准后,均可申报相应等级的考核;新参加工作和从外省市或企业调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以及复员退伍士官、义务兵,符合初定技术等级条件的工人,须按规定程序申报相应技术等级的初定考核;符合申报条件未申报者,不能参加上一等级的晋升(或初定)考核;工作岗位发生变化的技术工人可按程序申报与现岗位工种同级的转岗考核。
(二)申报条件
1.转正定级及初次确定技术等级考核
(1)新招收的学徒工学徒期满后经单位考核符合转正定级条件,技工学校(含职业高中)毕业生见习期满经单位考核符合转正定级条件的,可以申报初级工的考核。
(2)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见习期满经单位考核符合转正定级条件的,可以申报中级工的考核。
(3)从军队复员退伍的义务兵、士官或从企业调入的技术工人工作年限9年及其以下的,可以申报初级工的考核;10年至19年的可以申报中级工的考核;20年及其以上的可以申报高级工的考核。
(4)从军队复员退伍的义务兵、士官或从企业调入的技术工人工作年限虽然9年以下,但从事本工种工作年限5年及其以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破格申报中级工的考核。
①在县级行业技术比赛中获得名次的工人;
②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并获县级以上成果证书的工人;
③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并保持荣誉的工人。
(5)从军队复员退伍的义务兵、士官或从企业调入的技术工人工作年限虽然19年以下,但从事本工种工作年限10年及其以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破格申报高级工的考核。
①在市级及其以上行业技术比赛中获得名次的工人;
②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并获市级及其以上成果证书的工人;
③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并保持荣誉的工人;
④从事本工种工作15年及其以上,技工学校(含职业高中、高中)毕业的工人。
2.技术等级晋升考核
(1)已经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岗位证书并从事相应工作的技术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中级工或高级工的升级考核。
①工作年限20年及其以上并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的中级工,申报高级工的升级考核;
②工作年限10年及其以上并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的初级工,申报中级工的升级考核。
(2)现技术等级为中级工,虽然工作年限19年以下,但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及其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破格申报高级工的升级考核。
①在市级及其以上行业技术比赛中获得名次的工人;
②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并获市级及其以上成果证书的工人;
③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并保持荣誉的工人;
④从事本工种工作年限10年及其以上,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的工人;
⑤从事本工种工作15年及其以上,技工学校(含职业高中、高中)毕业的工人。
(3)现技术等级为初级工,虽然工作年限9年以下,但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及其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破格申报中级工的升级考核。
①在县级行业技术比赛中获得名次的工人;
②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并获县级以上成果证书的工人;
③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并保持荣誉的工人;
④技工学校(含职业高中、高中)毕业的工人。
3.限制申报
虽然符合正常晋升技术等级的考核申报条件,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报。
(1)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岗位证书五年内有一个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2)长期病休尚未正常上班工作者。
4.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30日。
5.注意事项
(1)部队所获荣誉比照问题。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士官、义务兵在部队服役期间,师级以上单位授予的技术相关荣誉称号且专业对口的人员,可比照市级及其以上技术比赛获奖人员条件破格申报相应技术等级考核;在部队立二等功的人员可比照市级劳模破格条件申报相应技术等级考核;立三等功的人员可比照县级劳模破格条件申报相应技术等级考核。
(2)转岗考核问题。已取得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但由于工作需要调整到其他工作岗位的技术工人,可按现岗位工种申报原技术等级的转岗考核,费用及考核办法比照正常晋升考核办法实行。
三、审批条件
应知考核和应会考核均为百分制,双科成绩均在60分及以上人员,可组卷进行审批。
四、申报程序
申报工作采用现场资料审核和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现场资料审核
各县(市)区及市直主管部门审验申报人员基本信息及条件后,申报材料签字盖章汇总,于规定时间内统一上报。
时间:2018年6月21日至29日(周六、日除外)
各单位具体上报时间安排: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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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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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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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及中省属驻唐各单位、各开发区(管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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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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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 卫生局 民政局 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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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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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局 公安局 路南区 路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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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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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区 城管局 丰南区 曹妃甸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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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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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冶区 丰润区 滦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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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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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化市 乐亭县 玉田县 迁西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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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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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 县 迁安市 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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