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拨付2023年市本级青年就业见习补贴的公示
根据《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唐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唐山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唐财规〔2019〕1号)和《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进一步促进市场主体吸纳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2022〕-70)规定:对吸纳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和16-24周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并按月足额发放其基本生活补助的企业(单位),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一定比例的就业见习补贴。其中:见习期满留用率低于50%的补贴80%,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补贴90%。见习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唐山市第四幼儿园、唐山市工人医院、唐山市科学技术协会、唐山市妇幼保健院、唐山市红十字会五家单位共接收92名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和16-24周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申请就业见习补贴资金375440元。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现将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6月21日。
如对公示中的内容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处。
联系电话:2803034。
附:2023年市本级青年就业见习补贴汇总表(第二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