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市本级参保企业
第八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的公示
根据《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唐山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唐山市税务局关于做好唐山市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唐人社字〔2022〕67号)精神,我市将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现将市本级第八批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9月6日—9月13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及时向市人社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处反馈,联系电话:2802275。
附件:2022年第八批市本级企业稳岗返还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