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拨付一般企业稳岗返还资金的公示
根据《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唐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稳岗返还政策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唐人社字〔2020〕38号)《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唐山市财政局转发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加快落实失业保险支持保就业工作的通知》(唐人社字〔2020〕98号)精神,经对唐山市住宅建设工程总公司等528家企业稳岗返还资金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拟拨付补贴资金3897745.48元;拟为3家中小微企业拨付补差资金10306.25元。现将企业名单及享受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2月25日—12月31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及时向市人社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处反映,联系电话:2802275。
附件:2020年第十二批一般企业稳岗返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