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转发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
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
的通知》的通知
唐人社字【2020】12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冀人社传〔2020〕5号)转发给你们,各县(市)区接此通知后,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不折不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切实维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职工合法权益,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秩序,共同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链接:冀人社传〔202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