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考核我市引进的研究生2019年度
业绩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唐中省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唐山市委、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凤凰英才”计划加快建设人才强市的意见(试行)》(唐发〔2018〕11号)文件精神,加强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深入了解我市高层次人才发挥作用情况,约束激励并体现高层次人才价值,决定对我市引进的研究生2019年度业绩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单位引进或培养的取得博士(后)、硕士学历学位的研究生人才。
二、考核内容
考核引进的研究生2019年度业绩,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承担科研课题、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发表学术文章和著作、赴国内外进修和参加学术活动、获得荣誉称号等情况,特别是在本专业或本领域中为全市乃至国内做出的贡献等。
三、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在本年度发挥作用明显,工作业绩突出的考核为优秀;发挥作用一般,工作业绩一般的考核为称职;能力业绩达不到岗位要求的考核为不称职。
四、组织实施
(一)考核工作按“谁使用、谁负责”原则,由各用人单位制定考核办法,可采取个人述职、民主评议、考核公示等方式,组织本单位考核工作。
(二)各县区人社局负责督导本县区的考核工作,将各用人单位考核材料汇总后,统一报唐山市人才交流中心备案。
(三)唐山市人才交流中心负责督导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唐中省属单位的考核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各用人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其中,博士研究生考核先由个人填写《唐山市引进博士研究生业绩考核表》(附件1)用人单位确定考核等次;硕士研究生考核由各用人单位组织,汇总填写《唐山市硕士研究生考核统计表》(附件2)。被考核对象要认真负责、客观真实地总结本人的工作业绩和实际成果,不得弄虚作假。市人社局将对用人单位考核工作进行抽查复核,确保考核工作取得实效
(二)各用人单位要认真总结本年度引进研究生工作情况,对引进研究生的整体工作、取得业绩成果和作用发挥等情况作出客观评价。同时,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引进人才工作的思路和建议,形成书面考核报告。
(三)各用人单位择优推选1-2名业绩优秀、工作能力突出的研究生,附个人事迹材料。
(四)考核安排
1.1月9日-17日,通知下发至各县市区、各单位、各相关人员;
2.1月18日-2月29日,组织考核、撰写考核报告、填写《唐山市引进博士研究生业绩考核表》、《唐山市硕士研究生考核统计表》等相关资料;
3.3月15日前各县市区及相关单位将汇总考核材料加盖公章(同时提交电子版)报唐山市人才交流中心。
联系人:索亚非
电 话:2806041
邮 箱:ts2348935@126.com
地 址:唐山市民服务中心B区
附件:1.唐山市引进博士研究生业绩考核表
2.唐山市硕士研究生考核统计表
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