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
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市属企事业单位:
现将《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冀人社字〔2019〕49号)转发你们,请各地各单位按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组织实施情况请与唐山市人社局教育培训处联系。
联 系 人:石 杰
联系电话:2803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