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拟申请2018年四季度中小微企业安置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示
根据《河北省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冀财社〔2016〕158号)的规定,中小微企业在当年招用持《就业创业登记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按企业为高校毕业生缴纳的(企业缴费基数不超过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缴费部分以及企业和个人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2018年四季度,我区共有25家企业吸纳145名高校毕业生,涉及资金407969.88元。现按照资金申请程序,对拟申请中小微企业安置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保险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2019年2月22日至2019年2月24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实名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315-7214619地址:路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2018年四季度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