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总工会等四家《关于做好河北省2018年度
劳动关系和谐单位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国资管理部门、工商业联合会,中、省属驻唐有关单位:
现将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总工会、河北省企业家协会、河北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做好河北省2018年度劳动关系和谐单位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发〔2018〕3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对照评选标准认真组织实施,做好申报推荐评选工作。
附件: 关于做好河北省2018 年度劳动关系和谐单位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点击下载)
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唐山市总工会
唐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唐山市工商业联合会
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