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18年度唐山市青年拔尖人才暨
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
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部门,省部属驻唐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18〕51号)和《唐山市青年拔尖人才暨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选拔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唐人社发〔2018〕165 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2018年度唐山市青年拔尖人才暨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以下简称市青年拔尖人才)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市青年拔尖人才面向全市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组织以及驻唐各单位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中选拔。各级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获得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含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培养期内的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一和第二层次人员、省管优秀专家等称号的不纳入选拔范围。
二、选拔名额
市青年拔尖人才选拔80人左右,在全市范围内择优选拔,同一单位推荐人选原则上不超过5人,各县(市)区、各行业不再单独分配推荐名额。
三、选拔条件
申报市青年拔尖人才的人选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在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近五年内取得重要科研成果或突出业绩,在各自领域发挥学术带头或领军作用,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术等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资格,并符合《唐山市青年拔尖人才暨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选拔管理实施方案(试行)》中规定的选拔条件。
四、申报材料
(一)《2018年度唐山市青年拔尖人才暨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
(二)《2018年度唐山市青年拔尖人才暨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候选人情况一览表》。
(三)有关证件、证明等佐证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科研项目、基金资助、专利、纳税证明、代表性论文等,一律用A4纸复印,需单独装订成册,添加目录并由单位审核原件后盖章确认,将原件和复印件一同上报核验(复印件不装订,核验合格后按统一格式和样式装订)。
(四)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部门推荐报告、推荐人选排名表、推荐人选公示情况(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上述申报材料时一式一份,并附电子文档(word制作),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表格下载网址www.hets.lss.gov.cn,点击“人才队伍建设”栏页面下载。
五、选拔程序
(一)填写上报材料
申请人按规定填写有关材料,逐级上报所在县(市、区)人社局或主管部门。
(二)申报材料初审
各单位对申报材料审核后进行公示,按照隶属关系(非公有制单位的人选按属地管理列报)逐级审核同意后,报市社局进行资格审核。
(三)组织评审答辩
市人社局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选进行评审、面试答辩。评审结果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人选,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务会研究通过后,报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领导小组备案,即确定为唐山市青年拔尖人才。
六、相关政策
(一)被确定的市青年拔尖人才,列入市级培养对象,由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领导小组颁发证书,在四年培养期内,由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每人每月发放300元工作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培养期内特别优秀者,在申报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一或二层次人选、省优秀专家出国培训和省人才培养工程资助经费、省高层次创业人才项目资助时优先推荐。培养期内市青年拔尖人才发放“凤凰英才卡”,对配偶、子女随迁调动、就学等给予优先照顾。
七、有关要求
(一)市青年拔尖人才培养是我市加强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选拔培养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广泛发动,认真宣传,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选拔条件和选拔程序,确保把最优秀、最有培养前途的人才选拔推荐上来。
(二)被推荐人选须从事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以近五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为依据。各部门要对推荐申报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拟上报人员在本单位、本部门、本地区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防止弄虚作假现象发生。
(三)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经济发展新形势,各县市区及市直单位要重点面向我市战略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引领支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势产业推荐选拔人选,创新创业人才不低于推荐人数的50%。
(四)根据《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局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收费标准的批复》(冀价行费字〔2000〕第40号)规定,参评人员每人交纳评审费360元。
(五)推荐申报人选材料务于7月31日前上报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马宏嘉
联系电话:2802781
邮 箱:ts2802781@126.com
附件:1.2018年度唐山市青年拔尖人才暨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doc
2.2018年度唐山市青年拔尖人才暨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候选人情况一览表.doc
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