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拨付2018年第1季度市本级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的公示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就业创业补贴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冀财社〔2016〕158号)规定,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岗位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经审核,唐山市就业劳务派遣中心申报2018年第1季度市本级安置在市民政局、残联等单位326名公益性岗位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702580.2元,申报岗位补贴1508100元。现将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6月14日至2018年6月20日。
如对公示中的内容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具实名并附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举报。
联系电话:2802275。
联系地址:唐山市建设南路60号
附:2018年第1季度市本级公益岗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公示名单
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