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唐 山 市 财 政 局
转发《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计发基数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现将《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计发基数的通知》(冀人社字〔2022〕327号)转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唐 山 市 财 政 局
2022年12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链接:冀人社字【2022】327号